道法八上2.5.2 预防犯罪 提升练习

年级: 学科: 类型:同步测试 来源:91题库

一、单选题(共13小题)

1、“厌学—逃学—辍学—流失社会—劣迹行为—违法犯罪”几乎是大部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行为轨迹。这警示我们(   )

①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远离犯罪   ②大错不要犯,犯点小错无所谓   ③要预防违法犯罪,杜绝不良行为  ④应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自律

A . ①②③ B . ①②④ C . ①③④ D . ②③④
2、下列对于教材知识,说法不正确的有(   )

①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③当今时代潮流是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样化

④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

A . ①② B . ①③④ C . ②③④ D . ①②③④
3、下列是小白对基础知识的归纳总结,正确的是( )
A .
刑罚的种类
主刑 附加刑
管制 拘留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驱逐出境
               
B . C . D .
4、判断一种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这种行为行是否符合基本特征。下列不属于犯罪的基本特征的是( )
A . 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B . 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C . 犯罪是一种触犯婚姻法的行为 D . 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5、“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条款针对的是(   )
A . 刑事违法行为 B . 行政违法行为 C . 民事违法行为 D . 合同违约行为
6、预防违法犯罪,要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下列最能符合这一意思的是(   )
A . 天网恢恢,疏前不漏 B . 罪孽本自微未始,陷身囹圄悔方退 C .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借取少年时 D .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然未报,时间没到
7、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能行。对青少年来讲,预防违法犯罪应做到( )

①加强道德修养,杜绝不良行为

②树立法治意识、依法自律

③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④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A . ①②③ B . ①②④ C . ②③④ D . ①②③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对违反规定的,可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对于上述规定,理解不当的是( )
A . 积极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B . 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C . 违反规则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 D . 网络、电视等媒体要传播正能量
9、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警示青少年(   )

①要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   ②年龄小,违法犯罪也不要紧

③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④要厉行法治,坚持严格执法

A . ①④ B . ②④ C . ②③ D . ①③
10、小明所在的班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对下列四个案件应承担法律责任判断正确的是(    )
A . 大学生小华殴打他人,致他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B . 李老板因为生意亏本拒不履行合同—承担行政责任 C . 小杨无聊时给110打电话谎报险情—承担民事责任 D . 司机小李捡到乘客的钱包拒不返还—承担行政责任
11、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首日,常州溧阳法院就审理了全国首例高空抛物案。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警示我们(    )

①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刑罚制裁    ②不违法是我们行为的底线

③行政违法行为都要接受民事处罚    ④法律禁止做的,坚持不做

A .   ①② B . ③④ C . ②④ D . ②③
12、图示法是表示概念之间关系的直观方法。如图,表示的就是规则与法律的关系。下列各组概念之间关系与图所示关系不一致的是(    )

A . 刑事处分与管制 B . 劳动权与财产权 C . 公有制经济与集体经济 D . 人格尊严权与隐私权
13、下列法律中,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最有力武器是(    )
A . 婚姻法 B . 刑法 C . 交通法 D . 教育法

二、辨析题(共1小题)

1、请你诊断

有同学认为:犯罪不一定违法,违法一定犯罪。请用所学知识对该同学的观点做出判断并说明理由。

三、材料分析题(共1小题)

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1年的央视“3•15”晚会,隐私保护成了最大“亮”。商家人脸识别,简历大数据、专坑老年人的手机“清理”软件、搜索引擎等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侵犯隐私违法违规行为被曝光。

育华中学九年级(1)班召开了一次“3•15在我身边”主题班会,请你参与其中吧。

【社会乱象】

【法律连线】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1)结合图2及【法律连线】,评析图1中的行为。
(2)小明看到【法律连线】部分的内容,由衷地发出感慨:有了这些法律,我们再也不用为个人信息受到侵犯发愁了。请从法治角度对小明的观点进行辨析。
(3)为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班会倡议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为父母长辈出谋划策,请完成以下表格。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小妙招(至少写2条)

个人信息泄露后应采取的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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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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